1. 宋元人称分家的契据为分支帐。
⒈ 宋 元 人称分家的契据为分支帐。参见“分支”。
引《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十六年》“行臺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 元 胡三省 注:“此 韩愈 《寄崔立之诗》所谓‘当如合分支’者也,今人亦谓析产文契为分支帐。”
拼音:fēn fèn,部首:八,总笔画:4,结构:上下结构
分字的意思
拼音:zhī,部首:支,总笔画:4,结构:上下结构
支字的意思
拼音:zhàng,部首:巾,总笔画:7,结构:左右结构
帐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