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制,兑领南方八省漕米时,给付各仓经纪或仓役的钱。
⒈ 清 制,兑领南方八省漕米时,给付各仓经纪或仓役的钱。
引《清会典事例·户部·仓庾》:“嘉庆 五年奏准, 通州 石坝,额设经纪一百名,接运八省漕粮,交米一石,例给箇儿钱二十二文。”《清会典事例·户部·仓庾》:“嘉庆 二十四年諭, 大通桥 车户承运漕粮,所领脚价,向应扣出津贴各仓箇儿钱,以为桥坝公用。”
拼音:gè gě,部首:人,总笔画:3,结构:单一结构
个字的意思
拼音:ér,部首:儿,总笔画:2,结构:单一结构
儿字的意思
拼音:qián,部首:钅,总笔画:10,结构:左右结构
钱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