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强制被告或有关人到案的凭证。
英[warrant;]
⒈ 旧时衙门开具的强制人犯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后由法院等签发。
引清 陈贞慧 《书事·防乱公揭本末》:“初见其拘票,首予,次 吴应箕,次 仲驭 弟 周鍭。”洪深 《鸡鸣早看天》第二幕:“这不是正式的逮捕,没有法院的拘票。”
⒈ 法律上指拘提诉讼关系人到法院的凭票。也作「提票」。
拼音:jū gōu,部首:扌,总笔画:8,结构:左右结构
拘字的意思
拼音:piào piāo,部首:示,总笔画:11,结构:上下结构
票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