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代县级道教机构。
⒈ 清 代县级道教机构。
引《清史稿·职官志三》:“府道纪司都纪、副都纪、州道正司道正,县道会司道会,各一人。遴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给予度牒。”
拼音:dào,部首:辶,总笔画:12,结构:左下包围结构
道字的意思
拼音:huì kuài,部首:人,总笔画:6,结构:上下结构
会字的意思
拼音:sī,部首:乛,总笔画:5,结构:
司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