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讯查究。
⒈ 提讯查究。
引《清会典事例·礼部·学校》:“有容令跪道投书禀见者,巡捕员役重究,该巡捕官不许代替,如违提究。”《“五四”爱国运动资料·上海罢市实录》:“中 西官得供,判 李 交一百元大洋,并保限半年内不再犯事,违则提究不贷。”
拼音:tí dī dǐ,部首:扌,总笔画:12,结构:左右结构
提字的意思
拼音:jiū,部首:穴,总笔画:7,结构:上下结构
究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