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谓其他罪行。
⒈ 谓其他罪行。
引《北史·高允传》:“允 曰:‘ 浩 之所坐,若更有餘衅,非臣敢知。直以犯触,罪不至死。’”
拼音:yú,部首:人,总笔画:7,结构:上下结构
余字的意思
拼音:xìn,部首:血,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衅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