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代官府设置的采伐和贮存柴炭的机构。
⒈ 明 代官府设置的采伐和贮存柴炭的机构。
引《明史·食货志六》:“﹝ 永乐 ﹞四年置 易州 山厂,命工部侍郎督之,僉 北直、山东、山西 民夫转运。”
拼音:shān,部首:山,总笔画:3,结构:单一结构
山字的意思
拼音:chǎng ān hàn,部首:厂,总笔画:2,结构:单一结构
厂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