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诸市朝 [sì zhū shì cháo]
1. 指将罪犯处死后陈尸于众。古代被处死的罪犯以尸体示众,大夫示众于朝廷,士示众于市集,以此表示明刑正法。诸之于。也作肆之市朝。
肆诸市朝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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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慝释义:⒈亦作“姦匿”。亦作“奸慝”。指奸恶的人。《书·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乱。”《左传·昭公十四年》:“詰姦慝,举淹滞。”孔颖达 疏:“姦,邪;慝,恶。”三国 魏 曹丕《策孙权九锡文》:“君忠勇并奋,清除姦慝。”唐 陈子昂《禡牙文》:“奸慝窃命,戎夷不恭,则必肆诸市朝。”明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六·朱子忿懥》:“宋 名臣録,自大姦慝外,凡在是非间者皆不遗。”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清方档案·宣统三年九月初六日给事中陈庆桂奏折》:“仰见皇上严惩奸慝,执法无私。”⒉奸恶的心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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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明释义:揭露。 《东周列国志》第七回:“公子翬 兵权在手,伐 郑 伐 宋,专行无忌,逆端已见……若暴明其罪,肆诸市朝,弟 轨 亦必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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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梁妻释义:春秋 齐 大夫 杞梁 之妻。或云即 孟姜。杞梁,名 殖(一作 植)。齐庄公 四年,齐 袭 莒,杞梁 战死,其妻迎丧于郊,哭甚哀,遇者挥涕,城为之崩。后演为 孟姜女 哭长城的传说故事。《礼记·檀弓下》:“齐庄公 袭 莒 于夺,杞梁 死焉。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庄公 使人弔之,对曰:君之臣不免於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君之臣免於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孟子·告子下》:“华周 杞梁 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孙奭 疏:“或云 齐庄公 袭 莒,逐而死,其妻 孟姜 向城而哭,城为之崩。”汉 刘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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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言释义:记录言论。 《汉书·艺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南朝 梁 沉约《到著作省谢表》:“珥笔史观,记言文府。”唐 刘知几《史通·曲笔》:“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杨树达《古书疑义举例续补·记言省曰字例》:“凡记言用‘曰’,此通例也;然古书中多有不用‘曰’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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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佞释义:欺诈便佞。《旧唐书·杨国忠传》:“朕识之不明,任寄失所。近亦觉悟,审其诈佞,意欲到 蜀,肆诸市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