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史 [èr shí yī shǐ]
1. 明·万历国子监刊行的正史,将宋时所称的十七史增加宋·辽·金·元四史,称为二十一史。
二十一史 引证解释
⒈ 明 万历 国子监刊行的正史,将 宋 时所称的十七史增加 宋 辽 金 元 四史,称为二十一史。参见“十七史”。
引清 顾炎武 《日知录·监本二十一史》:“宋 时止有十七史,今则并 宋、辽、金、元 四史为二十一史。”
清 张廷玉 《上明史表》:“兴衰有自,七十二君之蹟何称;法戒攸关,二十一史之编具在。”
二十一史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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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帕本释义:明 代官吏刻印的书本。 当时习俗,任满入觐或奉使出差回京,必刻一书,以一书一帕为馈赠的礼品,故名。刻工拙劣,校勘粗疏,不为学者所重视。参阅 清 顾炎武《日知录·监本二十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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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史释义:明 万历 国子监刊行的正史,将 宋 时所称的十七史增加 宋 辽 金 元 四史,称为二十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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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史释义:清 乾隆 初年刊行《明史》,与二十一史合称二十二史。 清 钱大昕 著有《二十二史考异》、清 赵翼 著有《二十二史札记》。参见“二十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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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艰释义:居丧。 明 谢肇淛《五杂俎·事部一》:“有 郑樵《通志》及二十一史,皆国初时物也。余时居艰,亟令人操舟市得之,价亦甚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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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史释义:即二十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