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摄 [gōu shè]
1. 谓处理公务。
2. 拘捕;传拿。
4. 谓对人有极强的吸引力。
勾摄 引证解释
⒈ 谓处理公务。
引《古今小说·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却説县尉次日正要勾摄公事,寻砚底下这幅访单,已不见了。”
清 褚人穫 《坚瓠九集·板隶》:“全椒 章惠 知 温州 平阳县,奉公爱民,理繁就简,凡百公务,不差隶卒勾摄。”
⒉ 拘捕;传拿。
引《元典章·刑部十五·停务》:“官司不详事体,依凭勾摄,民皆受苦。”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一》:“吾为冥吏,至南村有所勾摄,适同路耳。”
鲁迅 《朝花夕拾·无常》:“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
⒊ 谓对人有极强的吸引力。
引茅盾 《霜叶红似二月花》八:“﹝ 朱小姐 ﹞心里却想着 竞新 此时是否仍站在门外,也想到 竞新 那一双会勾摄人家心灵的眼睛。”
国语词典
勾摄 [gōu shè]
⒈ 逮捕、拘捕。明·瞿佑也作「勾提」、「勾追」。
引《剪灯新话·卷三·富贵发迹司志》:「冥府帖本司勾摄入狱。闻已化身为牛,托身邻家。」
⒉ 处理公务。
例如:「勾摄公事」。
勾摄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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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死鬼释义:迷信传说中勾摄人的灵魂的鬼。
- 2.
摄勾释义:根据 明 代卫所制度,军士皆另隶军籍,实行世袭。军士死亡后,要在亲属丁壮中抽人替补,称“摄勾”。也称勾摄、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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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役释义:⒈明 代赋役制度之一。 即里甲法。《德化县志·役法》:“国朝役制:一里十甲,挨次轮差。有正役,谓之里甲,有泛役,谓之均徭。正役,凡十家为甲,别推有产力者为之长,一里之地,为十甲者共一百一十家,循环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及出办上供物料。”《赤县新志》:“里,每十户甲首一名,岁轮一户应役,十年而周,谓之正役,谓之递年……旧例,止令输纳物料,供给差使而已。今则百凡官府所需,悉出於此。”明 黄绾《明道篇》卷四:“每岁正役轮该里长一人出官应役,管摄一里之事。”⒉旧时兵役制之一。民国 二十二年公布之兵役法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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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释义:⒈试题。唐 刘肃《大唐新语·厘革》:“后日月淹久,选人滋多,案牘浅近,不足为准,乃採经籍古义次为问目。”宋 司马光《论诸科试官状》:“或离合句读,故相迷误,或取卷末经注字数以为问目,虽有善记诵之人,亦不能对。”⒉对罪犯的起诉文书。宋 明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勾至御史台》:“今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使 皇甫遵,到 湖州 勾摄 軾 前来,至六月十八日,赴御史臺出头,当日准问目,方知奉圣旨根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