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鲁花赤 [dá lǔ huā chì]
1. 蒙语的音译。元职官名。指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转而有监临官、总辖官之意。元代汉人不能任正职,朝廷各部及各路、府州县均设达鲁花赤,由蒙古或色目人充任,以掌实权。
达鲁花赤 引证解释
⒈ 蒙语的音译。 元 职官名。指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转而有监临官、总辖官之意。 元 代 汉 人不能任正职,朝廷各部及各路、府州县均设达鲁花赤,由 蒙古 或色目人充任,以掌实权。
引《元史·世祖纪三》:“以 蒙古 人充各路达鲁花赤, 汉 人充总管, 回回 人充同知,永为定制。”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元知府或有或无》:“所谓达鲁花赤者,国言荷包压口,取管辖之义。称州达鲁花赤曰监州,县达鲁花赤曰监县。”
国语词典
达鲁花赤 [dá lǔ huā chì]
⒈ 头目、领袖。元代在中外各官署主管以外,都设置达鲁花赤一员,由蒙古人担任,以监视汉官。
达鲁花赤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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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齐释义:齐等;并排。《元典章·刑部六·品官相殴》:“县尉 和元,皇庆 二年三月初一日习仪,因与本县达鲁花赤 揑古伯 品齐排拜致争。”郭沫若《屈原赋今译·离骚》:“我的车从聚集着有一千多乘,品齐着玉制的轮子并辔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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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下释义:元 朝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 源于 辽,蒙古语称爱马。元太祖 建 蒙古国,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诸子、驸马、功臣;他们用兵中原和西域,又将俘虏带回草原,作为各自的私属,形成若干投下。投下人平时向领主纳赋服役,战时由领主率领出外作战。由于中原人不适应草原的生产和生活,投下领主又将俘虏寄留于各州县,派人管理。元 朝陆续专设官府。无论是漠南北、中原、江 南的人户,凡属某领主所有者,通称某投下或某位下,由领主世袭继承。漠南北投下事由领主自理;中原投下事由朝廷派官治理,由领主派达鲁花赤监收应纳五户丝(即每五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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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收释义:将罪犯单独囚禁,不使混杂。 《元典章·刑部一·刑名》:“蒙古 人犯罪散收。”《元典章·刑部一·刑名》:“达鲁花赤与众官人一同问当,得实,将犯繫腰合鉢去了,散收。”《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断狱》:“凡牢狱禁繫囚徒,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废疾散收,轻重不许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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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剌花赤释义:蒙古语音译词。 官名。意为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转而有监临官、总辖官之意。或译为“达鲁花赤”。《元代白话碑集录·一二四五年鄠县草堂寺阔端太子令旨碑(二)》:“天地气力里 阔端 太子令旨,道与 猪哥、胡秀才 ……并其餘大小答剌花赤管民官,官军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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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噜噶齐释义:即达鲁花赤。清 时改译此名。《续资治通鉴·宋度宗咸淳元年》:“甲子,蒙古 以 蒙古 人充各路达嚕噶齐,汉 人充总管,回回 人充同知,永为定制。”参见“达鲁花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