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物滞销时,由公家收购;缺货时,由公家赊给,合称“敛赊”。
⒈ 货物滞销时,由公家收购;缺货时,由公家赊给,合称“敛赊”。
引《周礼·地官·司市》:“以泉府同货而敛赊。”郑玄 注:“谓民货不售,则为敛而买之;民无货则赊貰而予之。”
拼音:liǎn,部首:攵,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敛字的意思
拼音:shē,部首:贝,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赊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