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
⒈ 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
引《辽史·国语解》:“霞瀨益石烈,乡名。诸宫下皆有石烈,设官治之。”
拼音:shí dàn,部首:石,总笔画:5,结构:左上包围结构
石字的意思
拼音:liè,部首:灬,总笔画:10,结构:上下结构
烈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