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属 [wǔ shǔ]
1. 五服内的亲属。春秋·齐国·管仲制定的边邑行政组织。五属为四万五千家,置大夫一人。
五属 引证解释
⒈ 五服内的亲属。
引《汉书·韦贤传》:“天序五行,人亲五属。”
颜师古 注:“五属谓同族之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緦麻也。”
⒉ 春秋 齐国 管仲 制定的边邑行政组织。五属为四万五千家,置大夫一人。
引《管子·小匡》:“桓公 曰:‘五鄙奈何。’ 管子 对曰:‘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十邑为率,率有长;十率为乡,乡有良人;三乡为属,属有帅;五属一大夫,武政听属,文政听乡。’”
五属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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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属释义:⒈谓用七节甲片连缀而成。《周礼·考工记·函人》:“函人为甲,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郑玄 注:“谓上旅下旅札续之数也。”贾公彦 疏:“谓上旅之中及下旅之中皆有札,续一叶为一札,上旅之中续札七节、六节、五节,下旅之中亦有此节。”上旅,谓腰以上,指衣;下旅,谓腰以下,指裳。北周 庾信《同卢记室从军》诗:“函犀恒七属,络铁本千群。”《资治通鉴·唐德宗建中三年》:“希烈 闻 皋 用 慎,恐为己患,遗 慎 七属甲,诈为復书,坠之境上。”⒉七种美属的人,指贵、贞、长、师、宗、主、贤。《大戴礼记·文王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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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属释义:⒈五服内的亲属。⒉春秋齐国管仲制定的边邑行政组织。五属为四万五千家,置大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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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属大夫释义:五属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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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属国释义:官名,秦始置。 掌管与少数民族往来的事务,西汉沿之,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元狩三年(前120)设五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又置属国都尉、丞、侯、千人,皆隶典属国。河平元年(前28)并入大鸿胪。后北魏亦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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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甲释义:用两重犀或兕之皮相合而制成的坚固铠甲。 《周礼·考工记·函人》:“函人为甲,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合甲寿三百年。”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合甲,削革里肉,但取其表,合以为甲。”北周 庾信《奉报寄洛州》诗:“长旍析鸟羽,合甲抱犀鳞。”清 江永《<周礼>疑义举要》卷七:“犀甲兕甲皆单而不合,合甲则一甲有两甲之力,费工多而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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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亲释义:⒈古刑法八议之一。谓对于皇亲国戚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其刑罚。《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若今时宗室有罪先请是也。”贾公彦 疏:“亲谓五属之内及外亲有服者,皆是议限。”《明史·外戚传·张麒》:“饮千户 吕宏家,醉抽刀刺 宏 死,法当斩,有司援议亲末减。詔不从,迄如律。”清 冯景《薄太后论》:“故外戚作威,乃大臣之所深惧者也。则 昭 之罪,其尚可以议亲宥哉。”参见“八辟”、“八议”。⒉议婚;说亲。宋 沉作喆《寓简》卷九:“年十五六时,未敢议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