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额 [kè é]
1. 赋税的数额。
课额 引证解释
⒈ 赋税的数额。
引宋 王闢之 《渑水燕谈录·谠论》:“一年之内,国家预得 江、淮、荆湖 三路卖盐课额。”
明 王冕 《伤亭户》诗:“课额日以增,官吏日以酷。”
《清史稿·食货志四》:“请自 乾隆 五十七年始,凡 山西、陕西、河南 课额,在於三省引地百七十二属地丁顶下摊徵。”
课额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决责释义:杖责。唐 张鷟《朝野佥载》卷六:“﹝ 萧颖士 ﹞常使一僕 杜亮,每一决责,皆由非义。”宋 欧阳修《乞减乐平县课额札子》:“见今专副等逐月逐季逐年各有比较决责。”《清史稿·刑法志二》:“又附片请将军、流徒加杖概予宽免,无庸决责。”
- 2.
盐灶释义:烧盐的灶。《宋史·食货志下》:“二浙 课额一百九十七万餘石,去年两务场卖 浙 盐二十万二千餘袋,收钱五百一万二千餘贯,而盐灶乃计二千四百餘所。”阿英《盐乡杂信》五:“这里,有一说‘盐灶’构成的必要了。一般的灶是很大的,总要占三间屋的地位。”
- 3.
课额释义:赋税的数额。宋 王闢之《渑水燕谈录·谠论》:“一年之内,国家预得 江、淮、荆湖 三路卖盐课额。”明 王冕《伤亭户》诗:“课额日以增,官吏日以酷。”《清史稿·食货志四》:“请自 乾隆 五十七年始,凡 山西、陕西、河南 课额,在於三省引地百七十二属地丁顶下摊徵。”
- 4.
赔纳释义:赔偿缴纳亏损。 《元典章·户部七·仓库》:“中间谓有不足之数,拟合著当该人等依数赔纳。”《明史·食货志四》:“课额每亏,民多赔纳。”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尤可恨者,花户钱粮,年年听其包揽,里社吞声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