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谓经过删除,取其精要。
⒈ 谓经过删除,取其精要。
引《汉书·艺文志》:“汉 兴, 张良、韩信 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
拼音:shān,部首:刂,总笔画:7,结构:左右结构
删字的意思
拼音:qǔ,部首:耳,总笔画:8,结构:左右结构
取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