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要 [zhì yào]
1. 古代买卖货物的券契。亦泛指券契。
质要 引证解释
⒈ 古代买卖货物的券契。亦泛指券契。
引《左传·文公六年》:“宣子 於是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
杜预 注:“质要,券契也。”
孔颖达 疏:“由质要者,谓断争财之狱,用券契正定之也。”
《后汉书·马融传》:“由质要之故业,率典刑之旧章。”
引申为准则。 《三国志·魏志·公孙瓒传》“绍 遣将攻之,连年不拔” 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 《汉晋春秋》:“而足下二三其德,彊弱易谋,急则曲躬,缓则放逸,行无定端,言无质要。为壮士者,固若此乎!”
质要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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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滞淹释义:谓使民间的贤能之人出来做官,发挥作用。《左传·文公六年》:“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杜预 注:“拔贤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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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法释义:⒈固定的法律、制度。《左传·文公六年》:“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 阳子 与大师 贾佗,使行诸 晋国,以为常法。”《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飢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魏书·刑罚志》:“诸在议请之外,可悉依常法。”⒉通例;通常的原则。宋 秦观《郭子仪单骑见虏赋》:“岂非事方急则宜有异谋,军既孤则难拘常法。”章炳麟《文学说例》:“是皆取声类相同,而义则大异,其名实譌变,不可以故训常法限之也。”⒊谓长久之计。《醒世恒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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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与现象释义: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现象是事物外在的、活动易变的方面。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构成。本质是现象的本质,隐藏在现象背后并表现在现象之中;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本质决定现象,现象依赖本质。本质和现象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别和矛盾。本质要靠思维才能把握,现象用感官即能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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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青释义:利用制茶专用空调进行凉青,来达到控制做青房间里的温湿度,放置到第二天,中午12点后,如能达到品质要求,即开始杀青的一种闽南铁观音特有的一种做青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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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大开口释义:比喻要大价钱或提出很高的物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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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吃族释义:生吃族指那些喜欢生吃食物的人,从蔬菜到肉类,除了嚼不动的都吃,专家提示,生吃食物有要求,首先体质要能适应,而且选料很讲究,必须符合生吃的卫生标准。即使有的蔬菜从营养吸收和口感上都适合生吃,但是外部种植环境又形成新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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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要释义:古代买卖货物的券契。亦泛指券契。《左传·文公六年》:“宣子 於是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杜预 注:“质要,券契也。”孔颖达 疏:“由质要者,谓断争财之狱,用券契正定之也。”《后汉书·马融传》:“由质要之故业,率典刑之旧章。”引申为准则。《三国志·魏志·公孙瓒传》“绍 遣将攻之,连年不拔”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汉晋春秋》:“而足下二三其德,彊弱易谋,急则曲躬,缓则放逸,行无定端,言无质要。为壮士者,固若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