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 [shí tǐ fǎ]
1. “程序法”的对称。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婚姻法、著作权法等。
实体法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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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法释义:规定权利义务的法律,又称实体法,如民法、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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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释义:调整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解决应当适用何国法律的一系列规范的总称。主要渊源是国内法,其次是条约和国际惯例。以冲突规范为主要内容,故又名冲突法,不是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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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释义:为保证实体法所规定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法律。 可以分为立法程序法、行政程序法和司法程序法(即诉讼法)(跟“实体法”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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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法释义:专门规定某类国家机关的组成和活动原则的法律。 实体法的一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