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案 [yù àn]
1. 案件的文本。
狱案 引证解释
⒈ 案件的文本。
引《说郛》卷十九引 宋 曾三异 《因话录》:“岳武穆 狱案,今在 莆阳 陈鲁公 家。始者无狱辞也,但大书‘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字。”
狱案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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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狱释义:⒈三宗刑狱案件。《后汉书·桓帝纪赞》:“政移五倖,刑淫三狱。”李贤 注:“三狱谓 李固、杜乔;李云、杜众;成瑨、刘质 也。”按,此六人皆以直谏或遭谮下狱死或弃市。⒉由大理寺(廷尉)、都官(刑部)、御史台共同审理的狱案。《陈书·宣帝纪》:“其军国兴造、徵发、选序、三狱等事,前须详断,然后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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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却凡尘释义:身在混乱的年代,身遭狱案,但却还有自己牵挂的人。 虽然在深山只中或许自己真的能够成为远离浊世的人,但却叫我如何了却今生我和她之间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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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案释义:⒈指因修史而周纳成的狱案。 ⒉历史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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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释义:官署名。北齐开 始设置。掌管刑法,审核刑狱案件。清末改为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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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谳释义:对狱案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朝廷评议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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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释义:(1668-1749)清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县)人。徙居江宁(今南京市江宁县)。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号望溪。为清散文家和文学理论家。圣祖康熙间进士。曾因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案牵连入狱,后得赦。高宗乾隆间命入直南书房,擢礼部侍郎、三馆总裁。后因事落职辞官归乡。主张学习《左传》、《史记》等先秦两汉散文和唐宋古文家韩愈、欧阳修等人作品。讲究义法,要求语言雅洁,为桐城派创始人。所作散文多为经说及书序碑传之属。立论大抵本程、朱学说,宣扬封建礼教。著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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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笥释义:用苇草编制的方形盛器,古代常用来盛衣服或食品。亦用以存放狱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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訩惧释义:惊惧不安貌。宋 龚夬《请检寻文及甫究问狱案牍》:“积阴踰时,中外詾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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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狱释义:犹断狱,审议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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谳箧释义:放断狱案卷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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鞫谳释义:审讯议断(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