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爵 [bài jué]
1. 授以爵位。
英[be knighted;]
拜爵 引证解释
⒈ 封授官爵。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
《旧唐书·韦巨源传》:“时序未几,邪逆执权,姦慝者拜爵於私门,忠正者降黜於藩郡。”
清 恽敬 《辨微论》:“及遇乱离,则忠主救民、策勋拜爵之心,人人所同。”
国语词典
拜爵 [bài jué]
⒈ 授予爵位。
引《史记·卷三〇·平准书》:「于是募民能输及转粟于边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长。」
拜爵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募民释义:征募民众。 《史记·平準书》:“於是募民能输及转粟於边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长。”《汉书·武帝纪》:“﹝ 元朔 二年﹞夏,募民徙 朔方 十万口。”
- 2.
祖效释义:仿效,效法。 宋 程大昌《演繁露·纳粟拜爵》:“秦始皇 四年,令民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按此即 晁错 所祖效,非 错 剏意也。”
- 3.
纳粟释义:⒈古代富人捐粟以取得官爵或赎罪。宋 程大昌《演繁露·纳粟拜爵》:“秦始皇 四年,令民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按此即 晁错 之所祖效,非 错 剏意也。”按,《史记·秦始皇本纪》:“四年……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内,“纳”的古字。宋 胡继宗《书言故事·卖爵》:“买官曰纳粟。”清 李渔《奈何天·虑婚》:“这是条青云路,早着鞭,不似那纳粟求官的资格浅。”⒉明 清 两代富家子弟捐纳财货进国子监为监生,可直接参加省城、京都的考试,称纳粟。《明史·选举志一》:“例监始於 景泰 元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
- 4.
请爵释义:买官。《资治通鉴·汉文帝前二年》:“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元 胡三省 注:“余谓‘请卖爵子’,犹言请爵卖子也。入粟得以拜爵,故曰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