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逮捕论罪。
⒈ 逮捕论罪。 《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怒,以故召 赵王。
引赵王 至,置邸不见,令卫围守之,弗与食。其羣臣或窃馈,輒捕论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此特羣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閒。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
拼音:bǔ,部首:扌,总笔画:10,结构:左右结构
捕字的意思
拼音:lùn lún,部首:讠,总笔画:6,结构:左右结构
论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