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雇用之值。
⒈ 雇用之值。按,《汉书·食货志下》作“顾租”。
引《资治通鉴·汉文帝前五年》:“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他巧者,其罪黥。”胡三省 注引 颜师古 曰:“雇租,谓雇佣之直,或租其本。”
拼音:gù,部首:隹,总笔画:12,结构:左上包围结构
雇字的意思
拼音:zū,部首:禾,总笔画:10,结构:左右结构
租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