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谓弃恶为善。
⒈ 谓弃恶为善。
引《书·康诰》:“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孔 传:“如欲去疾,治之以理,则惟民其尽弃恶修善。”《后汉书·章帝纪》:“诸以前妖恶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以明弃咎之路。”
拼音:qì,部首:廾,总笔画:7,结构:上下结构
弃字的意思
拼音:jiù,部首:口,总笔画:8,结构:上下结构
咎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