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谓下属有罪,处分统率的人。
3. 督责统御。
⒈ 谓下属有罪,处分统率的人。参见“责帅”。
引唐 刘禹锡 《唐故相国赠司空令狐公集记》:“七月礼毕,部下吏有以赃状闻者,朝典用责率之义,是以左授 宣、歙、池 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兼御史大夫。”
⒉ 督责统御。
引宋 范仲淹 《与韩魏公书》:“屡烦天听,不敢再瀆,但愧将佐何以责率?悚仄,悚仄!”
拼音:zé zhài,部首:贝,总笔画:8,结构:上下结构
责字的意思
拼音:lǜ shuài,部首:亠,总笔画:11,结构:上下结构
率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