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 [rèn lǐng]
1. 核对确认后领收。
例认领失物。
英[ claim; ]
2. 法律名词。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亲子女,称为认领。
英[ adopt; ]
认领 引证解释
⒈ 辨认并领取。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五:“知县出了一张榜文,召取尸亲家属,认领埋葬,也不曾有一个説起的。”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十回:“留难了十多天,到底被他把两船女子扣住,各各发回原籍,听其父母认领。”
国语词典
认领 [rèn lǐng]
⒈ 法律上指非婚生子女经生父认领者,视为婚生子女、其经生父抚育者,视为认领。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无须认领。
认领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不兰奚释义:蒙语音译词。 亦译作“孛兰奚”、“阑遗”、“拦遗”。元 代规定奴隶背主逃亡,由官府拘收,称“不兰奚”。如主人认领,仍交归原主。《元代白话碑集录·一二四四年林县宝严寺圣旨碑》:“中间或有不兰奚及姦细人等,本处官司自合审问来歷,无得因而将僧众摭赖。”《元代白话碑集录·一二四七年鄠县草堂寺阔端太子令旨碑》:“有 草堂寺 金长老 告:不兰奚一百人、匠人一十五人闕少穿著粮食。你每覷当休教闕少者。”
- 2.
冒认释义:⒈轻率认定。⒉冒名认领;冒名承认。
- 3.
认养释义:⒈认领并抚养:从孤儿院认养了一个女儿。⒉经有关部门确认而负责养护(花木、动物等):今年本市开展了绿地认养活动。
- 4.
认状释义:⒈认领失物的文书。 清 李渔《闻过楼》第三回:“况且这些贜物原是失去的东西,岂有不经官府、不递认状倒在强盗手中私自领回之理?”⒉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承认打死不论的文书。《隋唐演义》第十二回:“如要上去的,本人姓名、乡贯、年庚,设个誓,要写在认状上,见得打死勿论。”⒊见“认保状”。
- 5.
认领释义:⒈辨认并领取:拾得金笔一支,希望失主前来认领。⒉把别人的孩子当做自己的领来抚养。
- 6.
起认释义:谓失主认领从盗窝取出之赃物。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某年月日,被劫强盗某某人,伙党有无拿获,真赃有无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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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乡牌释义:旧时客乡人的墓牌,牌上写明死者姓名履历,以备其家人前来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