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典刑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1. 依照法典,公开处罚。
英[carry out a capital punishment; execute lawfully;]
明正典刑 引证解释
⒈ 依法公开处刑。
引宋 吕颐浩 《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当明正典刑;如委实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闲退。”
《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六:“牛黑子 强姦杀人,追赃完日,明正典刑。”
郭沫若 《北伐途次》八:“但可佩服的毕竟是大帅,连他自己都要忙着逃命的时候,他却有那样的闲情来明正典刑。”
国语词典
明正典刑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⒈ 正,治罪。明正典刑指依照法律公开处决。
引宋·王楙《野客丛书·卷一〇·宣帝待霍氏》:「使显等稍自悛改,则霍氏富贵,将来未艾。奈何悖逆之节,愈益驯嘄,而不容掩匿,苟不明正典刑,天下其谓帝何?其势不得不诛耳。」
明·陆采《明珠记·第三四出》:「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明正典刑外,妻子俱合随坐。」
明正典刑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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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典刑释义:指依法公开处置。宋吕颐浩《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当明正典刑;如委实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闲退。”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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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戮释义:⒈亦作“显僇”。明正典刑,陈尸示众。僇,通“戮”。《书·泰誓下》:“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明史·熊廷弼传》:“廷弼 以长繫待决之人,屈曲则生,抗违则死,乃终不改其强直自遂之性,致独膺显戮,慷慨赴市,耿耿刚肠犹未尽泯。”明 陆树声《长水日抄》:“然观 斯(李斯)穷时,有感於仓鼠之言,则其志专在利禄,卒之无益于 秦,而身婴显僇,可以见专利禄之足以杀身若此。”⒉泛指处死,加罪而死。晋 潘岳《西征赋》:“加显戮於储贰,絶肌肤而不顾。”北魏 郦道元《水经注·溱水》:“君奴不谨,盗银三饼,即日显戮,以银相偿,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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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爲释义:形容无所忌惮地胡作非为。《孽海花》第十回:“这种人要在敝国,是早已明正典刑,哪里容他们如此胆大妄为呢!”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三部十七:“在坐的总经理、厂长、工程师都没有意见,一个细纱间小小的挡车工居然有意见,简直是目中无人,胆大妄为。”聂绀弩《误人父兄》:“而自己的儿子,连他的父亲说错了一个人的排行的小事,都要当场揭发,多么离经叛道,胆大妄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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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告释义:⒈祷告。《礼记·郊特牲》:“乐三闋,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詔告於天地之閒也。”孔颖达 疏:“音声号呼,告於天地之间,庶神明闻之而来。”⒉诏示。《汉书·王莽传上》:“皇天上帝隆显大佑,成命统序,符契图文,金匱策书,神明詔告,属予以天下兆民。”⒊以皇帝的名义发布告示。《后汉书·杨厚传》:“永建 二年,顺帝 特徵,詔告郡县督促发遣。”明 彭时《彭文宪公笔记》卷上:“戊寅年二月,上 圣烈慈寿皇太后 尊号,詔告天下。”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调度非人,守御无备之疆吏,或明正典刑以寒其胆,或轻予褫革以蔽其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