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资 [fēn zī]
1. 亦作“分赀”。
3. 共同送礼或筹办事情,每人分摊的钱。
分资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分貲”。共同送礼或筹办事情,每人分摊的钱。
引《金瓶梅词话》第六一回:“哥分付每人出多少分资,俺们都送哥这里来就是了。”
清 李渔 《比目鱼·村卺》:“去樵担贺婚姻,分貲无别样,半挑薪,勾煖交杯酒。”
清 李渔 《比目鱼·闻过楼》第二回:“呆叟 选了吉日,将要迁移,方才知会亲友,叫他各出分资与自己饯别。”
《醒世姻缘传》第六回:“合县士民也有买三牲还愿的,也有合分资做庆贺道场的。”
国语词典
分资 [fēn zī]
⒈ 合资或合赠礼金,各人所应分摊的金额。也作「分子」。
分资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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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赀释义:见“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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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社释义:⒈犹同乡,同里。 古以二十五家为一社。唐 韩愈《南溪始泛》诗之二:“愿为同社人,鸡豚燕春秋。”⒉志趣相同者结社,互称同社。亦谓同在一社。宋 朱熹 有《己未九日诸友载酒见过次韵为谢并呈同社诸名胜》诗。清 李渔《慎鸾交·订游》:“明日乃花朝令节,小弟与同社诸友,各出分资,就在 虎丘寺 中,做一箇胜会。”⒊犹同学。明 清 时,乡社皆立社学,同社学习者,称“同社”。清 曹寅《戏送钱穆孙》诗之二:“石桥执经予最少,十年同社夜臺多。”参阅《续文献通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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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释义:指我国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 是国家占有并控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企业。原来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称为国营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分离,国家原则上不参与直接经营,改称为国有企业。简称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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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释义:总资产是指某一经济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资产。一般可以认为,某一会计主体的总资产金额等于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金额。与联合国SNA中的核算口径相同,我国资产负债核算中的“资产”指经济资产。所谓经济资产,是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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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释义:从中收取或取出:抽取版税。 抽取部分资金。抽取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