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嗣 [chū sì]
1. 过继给他人为子。
出嗣 引证解释
⒈ 过继给他人为子。
引唐 皎然 《唐苏州开元寺律和和尚坟铭》:“我师出嗣兮遗教张,如何斯人兮天不臧。”
明 沉士龙 等《<搜神记>引》:“惟 晋武帝 子 秦献王 无嗣, 愍帝 尝以 吴王 晏 子出嗣 秦王,岂即 愍帝 邪?”
《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这 罗德 是贱妾的亲哥,出嗣在母舅 罗 家的。”
出嗣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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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产释义:⒈《左传·襄公三十年》:“我有子弟,子产 诲之。我有田畴,子产 殖之。子产 而死,谁其嗣之?”杜预 注:“嗣,续也。”后因以“嗣产”为官吏能继承前贤事业的颂词。元 袁桷《播州宣抚杨资德》诗:“客有依 刘 感,人传嗣 产 歌。”⒉承继的财产。清 沉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若言出嗣降服,从未得过纤毫嗣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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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産释义:⒈《左传·襄公三十年》:“我有子弟,子产 诲之。我有田畴,子产 殖之。子产 而死,谁其嗣之?”杜预 注:“嗣,续也。”后因以“嗣产”为官吏能继承前贤事业的颂词。元 袁桷《播州宣抚杨资德》诗:“客有依 刘 感,人传嗣 产 歌。”⒉承继的财产。清 沉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若言出嗣降服,从未得过纤毫嗣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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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全释义:护卫保全。《三国志·魏志·陈矫传》“景初 元年薨,謚曰 贞侯”裴松之 注引 晋 孙盛《魏氏春秋》:“矫 本 刘氏 子,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徐宣 每非之,庭议其闕。太祖 惜 矫 才量,欲拥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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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宗释义:出嗣异姓或别支的养子还归本宗、恢复原姓。《资治通鉴·后梁太祖开平四年》:“冒 冯 姓者皆还宗。”胡三省 注:“冒 冯 姓者,皆 行袭 之养子也,使之归宗,所以消散其党。”《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六回:“不怕等二老归天后再还宗,或者兼祧两姓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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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嗣释义:旧时指出嗣异姓或别支的嗣子仍回本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