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夺 [zhuī duó]
1. 追究剥夺。
2. 指追削剥夺。
4. 事后更改。
追夺 引证解释
⒈ 追究剥夺。
引《南史·羊希传》:“凡是山泽先恒熂爈,养种竹木杂果为林芿,及陂湖江海鱼梁鰌鮆场,恒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
⒉ 指追削剥夺。
引《元史·文宗纪一》:“囊 加台 拒命西南,罪不可宥,所授制敕,宜从追夺。”
《绿野仙踪》第九二回:“已故者,请旨革除,追夺封典;现任者,请立行斥革。”
⒊ 事后更改。
引《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二年》:“以先帝临政,信任台諫官,所陈已行之事多有追夺。”
追夺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乞与释义:给与。《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奢侈无度,不爱财宝,左右亲幸,一日乞与,或至一二百万;小有忤意,輒追夺之。”唐 罗隐《江南》诗:“垂衣端拱浑閒事,忍把江山乞与人。”宋 陆游《江渎池纳凉》诗:“天公作意怜覊客,乞与今年一夏凉。”
- 2.
林芿释义:犹林莽;林木。《宋书·羊玄保传》:“凡是山泽,先常熂爈种养竹木杂果为林芿,及陂湖江海鱼梁鰌鮆塲,常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新唐书·杜佑传》:“朱坡 樊川,颇治亭观林芿,凿山股泉,与宾客置酒为乐。”清 金农《怀张先辈幼持林居》诗:“十年焚轨卧林芿,深闭书堂少俗矜。”邓溥《大我归自柏林将之天津省亲赋此赠别》:“倘如招隐买邻愿,丘壑林芿耐岁寒。”
- 3.
瑕疵担保释义:指出卖人就其出卖给买受人的标的物,负有保证买受人得到完全的所有权,不受第三人追夺的义务;而在违反该义务,使买受人受到损失时,出卖人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 4.
谥告释义:亦作“諡告”。 赠谥的制诰。《续资治通鉴·宋哲宗绍圣四年》:“庚辰,追夺 赵瞻、傅尧俞 諡告。”
- 5.
追夺释义:⒈追究剥夺。《南史·羊希传》:“凡是山泽先恒熂爈,养种竹木杂果为林芿,及陂湖江海鱼梁鰌鮆场,恒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⒉指追削剥夺。《元史·文宗纪一》:“囊 加台 拒命西南,罪不可宥,所授制敕,宜从追夺。”《绿野仙踪》第九二回:“已故者,请旨革除,追夺封典;现任者,请立行斥革。”⒊事后更改。《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二年》:“以先帝临政,信任台諫官,所陈已行之事多有追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