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豫州和南豫州的合称。
⒈ 豫州 和 南豫州 的合称。
引《宋书·文帝纪》:“前所给 扬、南徐 二州百姓田粮种子, 兗 、两 豫、青、徐 诸州比年所宽租穀应督入者,悉除半。”《宋书·州郡志二》:“爰自 泰始 甫失 淮 西,復於 淮 东分立两 豫。”
拼音:liǎng,部首:一,总笔画:7,结构:单一结构
两字的意思
拼音:yù,部首:⺈,总笔画:15,结构:左右结构
豫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