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追回原物,交与其主。
⒈ 追回原物,交与其主。
引《元典章新集·兵部·整治军兵》:“本部议得军官军人经止去处强夺讫,百姓钱物已招明白,拟合追给相应。”《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马任 復学復廩,所抄没田产,有司追给。”
拼音:zhuī duī,部首:辶,总笔画:9,结构:
追字的意思
拼音:gěi jǐ,部首:纟,总笔画:9,结构:左右结构
给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