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下据为己有。
⒈ 留下据为己有。
引《宋史·食货志下一》:“乾德 三年,始詔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闕下,毋或占留。”
拼音:zhàn zhān,部首:卜,总笔画:5,结构:上下结构
占字的意思
拼音:liú,部首:田,总笔画:10,结构:上下结构
留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