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役钱 [zhù yì qián]
1. 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助役钱 引证解释
⒈ 宋神宗 熙宁 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 王安石 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助役钱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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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役钱释义:宋神宗 熙宁 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 王安石 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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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剩钱释义:宋 代行免役法时于所收免役钱、助役钱外增收的钱。又称免役宽剩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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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马释义:宋 代官府派民户养马以供军用的制度。 庆历 间试行于 河北路。熙宁 五年,王安石 实行新法,遂行户马法、保马法。《宋史·兵志十二》:“户马者,庆历 中尝詔 河北 民户以物力养马,以备官买。熙寧 二年,河北 察访使 曾孝宽 以为言,始参考行之。”宋 俞文豹《吹剑录》:“弛户马、保马、宽青苗助役钱。”金 亦有户马制。宋 周煇《北辕录》:“马料供于民,谓之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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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贴释义:亦作“揭帖”。犹张贴。宋 苏辙《论衙前及诸役人不便札子》:“元祐 四年六月九日勑:坊场钱并依上件助役钱,已得指挥,令封桩户房一就置簿揭贴。”清 方以智《通雅·器用》:“宋 元丰 中,詔中书例写一本,纳执政,分令诸房揭贴。谓揭而贴之。古贴帖通用。”冰心《寄小读者》十八:“船抵 西雅图 之前一两天,他们曾用全体名义,写一篇勉励 中国 学生为国家争气的话,揭帖在甲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