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谓按顺序连续获得。
⒈ 谓按顺序连续获得。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三试分占三名》:“弘治 庚戌科、 直隶 丹徒 人 靳文康贵,以解之举会试第二、廷试第三,分次第占三名……至 正德 三年辛未科, 四川 新都 人 杨慎,以乡试第三,会试第二,廷试为状元,较 靳 又以次顺占为尤奇。”
拼音:shùn,部首:页,总笔画:9,结构:左右结构
顺字的意思
拼音:zhàn zhān,部首:卜,总笔画:5,结构:上下结构
占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