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 [rén gé quán]
1. 人身权的一种,指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参看〖人身权〗。
人格权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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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释义:与公民人身不能分离而又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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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释义:公民、法人享有的维护自身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一种。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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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释义:导致新闻侵权的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刊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诸如新闻报道失实、新闻评论不客观不公正从而歪曲了事实损害了他人人格,或蓄意且擅自宣扬他人隐私等情况。新闻侵权和普通民事侵权一样,都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其侵权的客体一般为人格权,即会造成他人人格权利的直接或间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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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释义: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