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杀 [jiàng shā]
1. 递减。
降杀 引证解释
⒈ 递减。
引《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
《宋史·礼志九》:“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杀以两。”
亦泛指削减。 《明史·安惠王楹传》:“亲王、郡王礼乐宜有降杀。”
降杀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麾释义:诸侯的旌旗。天子五麾(青、赤、白、黄、黑)中减去黄、黑二色,即成三麾。《穀梁传·庄公二十五年》:“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杨士勋 疏:“五麾者,麋信 云,各以方色之旌,置之五处也……诸侯三者,则云降杀以两,去黑黄二色。”
- 2.
期练释义:丧礼服制。 期丧的第十一个月祭于家庙时穿着练帛。《北史·牛弘传》:“弘 以三年之丧,祥禫具有降杀,期服十一月而练者,无所象法,以闻於帝。帝下詔除期练之礼,自 弘 始也。”《隋书》作“朞练”。
- 3.
达礼释义:⒈通行的礼仪。《礼记·檀弓下》:“葬于北方北首,三代 之达礼也。”《韩诗外传》卷四:“《韶》用干戚,非至乐也;舜 兼二女,非达礼也。”唐 皮日休《读<韩诗外传>》:“如以 舜 兼二女,非达礼也,则 尧 之世,其礼未定,不当责也又宜矣。”宋 宋祁《郭稹不应为嫁母持服议》:“故三年之丧,虽天下达礼,至於情文相称,必降杀从宜。”姚华《曲海一勺·明诗》:“《风》、《雅》、《颂》谓之达乐,燕、享、祀谓之达礼。”⒉具备。《礼记·乐记》:“孰亨而祀,非达礼也。”郑玄 注:“达,具也。”⒊通晓礼义。《文选·任昉<王文宪
- 4.
降杀释义:递减。《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宋史·礼志九》:“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杀以两。”亦泛指削减。《明史·安惠王楹传》:“亲王、郡王礼乐宜有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