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诈财物者之外应治罪的人。
⒈ 盗诈财物者之外应治罪的人。
引《唐律·名例·盗诈取人财物首露》:“其於餘赃应坐之属,悔过还主者,听减本罪三等坐之。”长孙无忌 疏议:“餘赃,谓盗、诈之外,应得罪者。”
拼音:yú,部首:人,总笔画:7,结构:上下结构
余字的意思
拼音:zāng,部首:贝,总笔画:10,结构:左右结构
赃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