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决给与。
⒈ 判决给与。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前抚宪之断给,在 顺治 十二年,前任 张公 彼时给有印照。”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总之,众口纷纷,自当以抚宪之断给为铁案。”
拼音:duàn,部首:斤,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断字的意思
拼音:gěi jǐ,部首:纟,总笔画:9,结构:左右结构
给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