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别处理。
⒈ 分别处理。
引《资治通鉴·唐禧宗光启三年》:“高令公 坐自聋瞽,不能区理。”胡三省 注:“区,分别也。理,调治也。”宋 苏舜钦 《两浙路转运使司封郎中王公墓表》:“公之区理事物,穷姦恤隐,如是者甚众,不可具道。”
拼音:qū ōu,部首:匚,总笔画:4,结构:
区字的意思
拼音:lǐ,部首:王,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理字的意思